濟南萊鋼鋼結構有限公司破產清算所屬土地使用權及建、構筑物資產包
距結束: 03天 09時 51分 03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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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基本信息
交易條件
意向受讓方須承諾,同意系統(tǒng)自動生成的《資產受讓須知與承諾》的所有內容。 1、意向受讓方須承諾,在掛牌公告期間已自行對標的資產進行了全面了解,一經遞交受讓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資產轉讓的所有內容及程序,完全了解與認可轉讓標的現(xiàn)狀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內容,并自行承擔受讓標的所帶來的一切風險和后果;成為最終受讓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轉讓標的或轉讓標的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退還轉讓標的或要求轉讓方賠償,否則視為受讓方違約,由受讓方承擔全部責任和后果;非因轉讓方原因所引發(fā)的風險及后果,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2、意向受讓方須承諾,按要求交納保證金,保證金不計利息。項目成交后,受讓方保證金自動轉為交易價款,其他競買人的保證金無息退回。受讓方未遵守上述承諾或不按期付清交易余款和交易費用或放棄受讓的,保證金不予退還。 3、意向受讓方須承諾,自標的競得之日起標的發(fā)生的價值變動、滅失風險、損失及費用均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4、意向受讓方須承諾,自被產權中心確定為受讓方的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資產交易合同》,逾期不簽訂,轉讓方有權向受讓方主張違約責任。 5、意向受讓方須承諾,自本項目《資產交易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交易價款和交易費用一次性劃入產權中心指定的銀行賬戶。 意向受讓方須承諾,付清全部交易價款和其他費用后,同意山東產權交易中心在收到轉讓方出具的劃款申請文書后5個工作日內,將相關款項劃轉至轉讓方指定賬戶。 6、意向受讓方須承諾,本次標的資產轉讓過戶所涉及的交易稅費,凡國家有明確規(guī)定由轉、受讓雙方各自承擔的,由轉、受讓雙方各自承擔;凡國家沒有明確規(guī)定的交易稅費由受讓方承擔。具體稅費須由意向受讓方至相關單位自行查詢。 7、意向受讓方須承諾,已充分了解標的資產的情況,同意交易完成后在辦理標的資產的過戶過程中,轉讓方僅以提供現(xiàn)有資料為其應盡的協(xié)助配合義務,其他事宜均應由受讓方辦理,轉讓方不承擔標的資產不能過戶的法律風險。如若因政府政策或其他不可歸咎于轉讓方的因素導致標的資產不能過戶或延遲過戶日期,受讓方不得向轉讓方主張承擔未履行過戶協(xié)助配合義務的違約責任。 8、意向受讓方須承諾,承擔該項目轉讓過程中依法產生所涉及的所有稅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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